助理經理職位的申請日期為2019年8月30日(星期五)至2019年9月12日(星期四)。 <br> <br>申請表格[G.F. 340(3/2013修訂版)]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 <br>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br> <br>申請人須於政府職位申請書內詳列與入職所需的學歷及有關的工作經驗(包括 <br>該等工作的職位名稱、主要職責及督導職責),並遞交有關文件的副本以證明其 <br>(a)學歷;及(b)工作經驗。 <br> <br>以親身或郵寄方式提交的申請書須送達所列聯絡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 <br>衞生署助理經理職位」。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以傳真、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 <br> <br>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的人士,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即2019年9月12日(星期四)或 <br>之前,將已填妥的申請書[G.F. 340(3/2013修訂版)]及註(3)所列的文件送交或 <br>郵寄至所列聯絡地址。 <br> <br>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在2019年9月19日(星期四)或之前把所需的証明文件副本郵寄至所列聯絡地址,並在信封面註明「申請衞生署助理經理職位」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請勿提交修業成績或證書的正本。 <br> <br>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文件,其申請概不受理。申請人請盡量於申請書內提供 <br>一個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筆試/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筆試/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