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須以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向屋宇署提出申請。該表格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http://www.csb.gov.hk) 下載。 <br> <br>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須於2020年6月19日下午6時正或之前送達九龍油麻地海庭道11號西九龍政府合署北座屋宇署總部聘任組。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職位的名稱。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http://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申請人須於申請表格內詳列所取得的學歷及相關工作經驗。 <br> <br>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所需的證明文件的副本送達下列查詢地址,並在信封和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文件,其申請書概不受理。以傳真、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 <br> <br>申請人請盡量於申請書內提供一個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招聘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後約四至六個星期內接獲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招聘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