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包括: <br>
- (a)分析社交媒體平台(包括但不限於Facebook、Instagram、YouTube等)反映的民情; <br>
- (b)協助因應民情,決定供環境局局長的社交媒體平台使用的內容; <br>
- (c)設計社交媒體平台的圖像內容; <br>
- (d)為社交媒體平台帖文製作影片及拍照; <br>
- (e)就本地及海外使用社交媒體的做法和任何指示下的項目範疇進行研究;以及 <br>
- (f)協助進行與環境局社交媒體平台相關的宣傳活動。 <br> <br> <br>(其他相關的工作要求︰工作時間及地點須視乎局方的運作需要而定。獲取錄者或需(a)不定時及超時工作,包括晚上、週末和周日及公眾假期;以及(b)在戶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