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系統分析程序編製員的主要職責是
- (a)處理/協助處理有關資訊科技系統研發、技術評估、購置安裝及維修保養等工作,包括系統分析和設計、系統測試、用戶驗收測試、品質控制、數據轉換、用戶培訓及電腦系統支援等;
- (b)編製/協助編製iOS/Android流動應用程式;
- (c)為用戶提供資訊科技系統培訓;
- (d)擬備、審核和更新程序和報告等;以及
- (e)與相關持份者以解說資訊科技方案以滿足業務和運營目標。
合約系統分析程序編製員的主要職責是
A Contract Analyst Programmer is mainly deployed on
申請人必須(a)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資訊科技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註1);(b)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至少1年資訊科技行業的工作經驗;(c)具備HTML5、Java程式編製、網頁程式編製及回應式網頁設計的經驗;(d)具備利用Crystal Reports, JasperReport 及Apache POI API 製造報告及報表的經驗;(e)具備管理MS SQL Server及PL/SQL的經驗;(f)具備編製iOS/Android流動應用程式的經驗;(g)中英文書寫及會話能力俱佳,及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的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中,均考獲第二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註2);以及(h)具有良好的人際關係和說服力。
Candidates should have:
(註 1)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申請人須遞交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證書、成績單的副本。 (註 2)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