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包括:
- (a)負責推動地區康健中心及地區康健站的持續發展工作,並帶領團隊確保地區康健中心和地區康健站有令人滿意的表現;
- (b)整理由基層醫療健康辦事處轄下其他組別所提供的資料和專業意見作地區康健中心的新服務發展,並就服務標準和指引提供意見;
- (c)監督及檢視地區康健中心/地區康健站的事故報告及協助地區康健中心/地區康健站的營運機構處理事故;
- (d)按需要時在決策局層面處理投訴並進行調查;
- (e)監督地區康健中心醫社協作的發展及監察其實施的情況;及
- (f)監察地區康健中心計劃營運機構的表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