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工程師(機電)為專業人員,主要負責進行下列各類工作 ─
- (a)執行法例及提供規管和諮詢服務;
- (b)操作及維修系統和設備,並進行改善項目/工程;
- (c)就機電工程範疇提供設計、採購、工程管理及其他技術顧問服務;以及
- (d)執行其他獲指派的職務。獲取錄的申請人可能會派駐其他政府決策局/部門工作,或可能會轉介予其他政府決策局/部門作聘任安排,並須
- (a)不定時/在偏遠地區/在惡劣環境下工作;
- (b)執行輪班工作/上班候命/隨時候召/緊急職務;以及
- (c)穿著制服/保護衣物。
合約工程師(機電)為專業人員,主要負責進行下列各類工作 ─
Mainly deployed on the following types of work at the professional level -
申請人必須
Candidates shou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