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民航電子工程師主要負責: –
- (a)協助高級電子工程師就建設和運作三跑道系統對衛星通訊、導航和監察系統及空管系統的潛在運作影響進行關鍵性技術評估,並建議舒緩措施以維護航空安全;
- (b)協助就三跑道系統項目,及增強、擴展或改造現有衛星通訊、導航和監察系統及空管系統準備招標規格、進行項目管理、系統計劃、設計、採購、安裝、測試及運行工作;
- (c)在填海/建築工程前及期間,協助對現有通訊、導航和監察系統及空管系統及設備、三跑道系統和所有有關基建的潛在運作影響及網絡安全進行技術評估,並建議舒緩措施以維護航空安全;
- (d)按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全球空中航行計劃和航空系統組塊升級框架及空管和相關資訊及通訊科技系統的網絡安全要求,協助制定提供、擴展、增強或修改通訊、導航和監察系統及空管系統的要求,以支援三跑道系統運作;
- (e)協助對新控制塔及與三跑道系統有關的基建於空間、機電及屋宇裝備方面的要求作研究及建議;
- (f)協助應用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安全管理系統於三跑道系統有關的通訊、導航和監察系統及空管系統和應變管理,以確保航空安全;
- (g)協助就三跑道系統項目準備財政預算及財務文件;
- (h)對機管局和顧問公司提交的各種技術圖表、設計文件及電腦模擬研究報告進行審核及提供建議,以確保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標準、全球空中航行計劃和航空系統組塊升級框架及民航處的要求;
- (i)就設計和落實新或已加強的通訊、導航和監察系統及空管系統,與機管局及民航處各分部聯絡,以支援三跑道系統運作;以及
- (j)研究及制定通訊、導航和監察系統及空管系統或設備在各種故障或緊急情況下的後備方案。
註: 可能須於晚間和週末不定時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