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農林助理員主要職責包括(a)於海岸保護區、海岸公園和地質公園巡邏,並向遊客提供協助和資訊;(b)履行執法職務,包括進行調查、發出警告和提出檢控;(c)進行遊客活動調查、水底生物調查和生態研究;(d)協助文書工作、數據處理、備存記錄和擬備報告;(e)管理和維修公園設施、巡邏艇、工具和設備;(f)執行颱風當值職務;(g)因應需要駕駛政府車輛和船隻;以及(h)履行獲指派的其他相關職務。
註:可能須在新界地區工作,並須不定時工作(包括晚間及周末),在基地以外的地方通宵工作,以及大部分工作時間是在部門或商業漁船上執行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