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向專業及技術人員提供行政和文書支援;
- (b)為會議提供文書及後勤支援;
- (c)監督文書人員履行行政及文書職責;
- (d)為合約員工安排發放服務金和薪金;
- (e)安排核實帳單及員工津貼申領,檔案管理及更新行政和財務紀錄;
- (f)保持消耗品庫存及安排補存;以及
- (g)不時執行由上司分配的其他行政╱文書職務。
其他相關的工作要求: (a)工作時間及地點須視乎部門的運作需要而定。獲錄用者或需(i)輪班工作,不定時工作或隨時侯召工作;以及(ii)不時在戶外工作。
- (b)每星期的工作時數會按部門運作需要而定,但每星期不會多於17.5小時。合約期內之任何特定期間並沒有最低工作時數的保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