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格可向高等法院大樓地下詢問處,或區域法院、土地審裁處、勞資審裁處、小額錢債審裁處及各裁判法院的總務室索取。該表格也可從互聯網上的司法機構網頁下載(https://www.judiciary.hk/zh/other_information/recruit_ad.html)。此職位空缺亦會刊載於香港政府一站通(http://www.gov.hk)。填妥的申請表格須於2023年11月6日香港時間下午6時正或之前送抵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3樓司法機構行政支援部。信封面請註明 「申請香港司法學院律師職位」。申請人應在申請表上清楚述明其在有關行業的工作經驗及該等工作的性質。
申請人亦應提供一或兩名諮詢人的姓名和聯絡資料(即電郵地址、通訊地址及電話號碼)。申請人所列出的諮詢人,必須能夠對申請人的能力,以及其他與香港司法學院律師職位有關的事宜,提供第一手的意見。(注意:申請表格如資料不全、遲交、沒有簽署或欠缺所需文件副本,申請概不受理。)如申請人於截止日期後3個月內仍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司法機構,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持有本地院校/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遞交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証明文件副本。至於持有非本地學歷的人士,則須連同填妥的申請書提交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証明文件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