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助審批公司註册爲自願醫保計劃提供者的申請,並通過審核其保險計劃是否符合產品特點和提供、遷移和產品認證程序等方面的要求,認證/重新認證保險計劃為認可計劃; 2.透過向自願醫保計劃的產品提供者傳遞相關的最新合規指引和報告程序、對認可產品和規定作業執行合規檢查、以及調查懷疑違規個案,以進行監督和執行計劃規則; 3.通過收集行業反饋和其他市場資訊,協助監測計劃表現; 4.舉辦行業研討會,與持份者溝通,以增强行業對自願醫保計劃的理解; 5.為長遠發展自願醫保計劃和相關措施的研究和分析提供技術意見和支援;以及 6.履行其他由上級指派的職務。
背景 自願醫保計劃是醫務衞生局就個人償款住院保險產品推行的一項政策措施,承保機構和消費者的參與均屬自願性質。在這計劃下,自願參與的承保機構須提供醫務衞生局認可為符合計劃要求的個人住院保險產品,供消費者選擇是否申請投保。 自願醫保計劃辦事處隸屬醫務衞生局,專責自願醫保計劃的執行工作,職責包括為參與計劃的承保機構註冊,審核個人償款住院保險產品以確認產品的認可資格,執行計劃的規管,推行宣傳及消費者教育項目,監察計劃成效,訊息發放及統計數據整理,和處理查詢及投訴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