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協助總音樂主任研究、策劃、協調、監察及評估音樂推廣活動(包括外展興趣班);並就該等活動的未來發展和改善方向提供建議;
- (b)統籌策劃推廣音樂事務處的服務及協調公共關係事務以提升音樂事務處的公眾形象;
- (c)聯繫贊助商、學校、社區組織、政府部門、藝術家和表演團體及媒體,並代表音樂事務處出席有關音樂推廣的會議;
- (d)監察音樂事務處圖書館之發展及運作;
- (e)負責所有與活動及推廣組和音樂事務處圖書館有關的行政工作;及
- (f)督導活動及推廣組音樂主任、助理音樂主任、行政及兼職人員的工作。
(需要不定時工作,包括晚上,週末及公眾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