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
- 1.協助組織互助委員會及成立業主立案法團,並處理相關事務;
- 2.協助社區工作,聯絡社團領袖及地區人士;
- 3.協助民政事務處職員處理有關樓宇管理之問題;
- 4.協助籌辦社區活動;
- 5.執行一般文書工作;及
- 6.處理任何其他指派的工作。
職責:
Duties :
申請人必須 :
如申請人具有相關工作經驗,可被優先考慮。
Applicants should have:
Preference will be given to applicants with relevant experience.
工作時間 :屬兼職工作,工作時間不固定,需要在平日、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日間及/或晚間工作。視乎工作性質,社區幹事或須在戶外工作,戶外工作地點或會涉及鄉郊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