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檢控主任(兼職)主要負責:
- (a)處理初級聆訊的法庭程序;
- (b)有關本部門所執行法例的落案檢控案件的檢控工作;
- (c)將資料輸入電腦系統(PMS)以便傳票的發出;
- (d)為案件準備案情摘要,以便在聆訊時呈交法庭;
- (e)協助高級農林督察(檢控)經雜項程序向裁判法院申請充公已檢取的瀕危物種和其他物品;
- (f)協助高級農林督察(檢控)處理審訊工作,包括製作及發送案件的文件冊;
- (g)準備有關本組工作的統計報表;
- (h)協助高級農林督察(檢控)準備將會交付法庭審閲的警誡供詞和任何文件證物的翻譯本,以便交由司法機構翻譯核證組核證;
- (i)安排控方證人出席聆訊和出示證物; 及
- (j)保存已審結案件和等候聆訊案件的記錄和最新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