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高級經理負責履行投資推廣署計劃投資推廣的任務,並為內地及海外金融科技公司提供便利服務,以吸引它們在香港設立或擴展業務。受聘者應對香港或其他主要的金融科技生態系統具備豐富的知識和經驗。 <br> <br>金融科技高級經理需向金融科技主管匯報,其職責包括: <br> <br>
- (i)支援金融科技主管制定及執行投資推廣策略和業務計劃,以吸引海外及內地公司、投資者、人才、企業家、金融科技培育中心、加速器和創新實驗室(包括財富科技、信貸科技、保險科技、區塊鏈技術和監管科技)在香港設立及/或擴展業務,並推廣香港成為全球金融科技樞紐; <br>
- (ii)迅速回應客戶的查詢,為他們提供意見和協助,並協助他們與金融科技界的相關持份者聯繫,以協助他們在香港設立及擴展業務; <br>
- (iii)物色適合和相關的推廣活動予投資推廣署參與,並協助投資推廣署舉辦推廣活動如香港金融科技周; <br>
- (iv)透過與金融科技初創企業和香港金融科技界的主要持份者緊密合作,以及參與不同的金融科技活動,以便與相關的活動舉辦機構及持份者保持密切連繫,建立強大的網絡和數據庫; <br>
- (v)與金融科技團隊駐海外的隊員及投資推廣署的環球團隊緊密合作,支援金融科技團隊於本地及海外其他金融科技樞紐舉辦的路演及贊助活動; <br>
- (vi)制定及執行訪問目標公司的計劃; <br>
- (vii)透過收集及分析市場情報、研究最新的趨勢和發展,以及在不同的金融科技活動進行演講,從而為投資推廣署在金融科技領域建立思想領導力; <br>
- (viii)根據團隊的財政預算,履行相關的行政及資源管理的工作;以及 <br>
- (ix)履行主管要求的任何其他工作。 <br> <br>(備註:本職位或需在一般辦公時間以外到海外公幹及出席不同的活動或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