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測量主任主要負責根據《旅館業條例》(第349章)、《會社(房產安全)條例》(第376章)、《床位寓所條例》(第447章)和《卡拉OK場所條例》(第573章)(a)視察並報告持牌處所是否符合發牌條件或其他建築相關事宜;(b)根據部門記錄,收集持牌處所的樓宇資料並進行研究;以及(c)就編製持牌處所的建築相關事宜統計數字,提供技術支援;以及(d)其他相關工作。
須知:
- (a)工作地點須視乎部門的運作需要而定。獲取錄者或有可能需要戶外工作。
- (b)每星期的工作時數會按部門運作需要而定,但一般每星期不會多於16小時。合約期內之任何特定期間並沒有最低工作時數的保證。
- (c)獲取錄者的工作時間通常為部門辦公時間(即星期一至五),亦可能須不定時及逾時工作(包括晚上、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