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提出和開發創作構思及概念,以製作多媒體及線上宣傳品,推廣「創意香港」、創意智優計劃、獲創意智優計劃贊助的項目及/或該等項目的受惠人,並為該等宣傳品進行研究、創作、編輯和校對等工作;
- (b)協助推行不同項目(例如本地公關及推廣活動、線上及線下市場傳訊、特備節目等),以推廣「創意香港」及創意智優計劃;
- (c)為創意香港總監及助理總監錄製視像信息,供多個場合使用;就「創意香港」舉辦或贊助的活動及高級政府官員主持或出席的活動,進行或監督承辦商進行照片及/或影片拍攝工作;以及剪輯照片及片段,以製作多媒體或線上宣傳品;
- (d)管理和更新「創意香港」的YouTube頻道及任何其他社交媒體;提議和製作在該等社交媒體平台上發布的內容,並管理該等內容;
- (e)監察創意智優計劃項目有否適當鳴謝「創意香港」,包括在相關宣傳品中使用「創意香港」的標誌、在該等宣傳品中提及「創意香港」等;
- (f)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及「創意香港」的高級官員出席典禮、活動或接受訪問時,協助擬備演辭、發言稿/訪問稿及PowerPoint/影片簡報,並為有關官員提供禮賓、接待及後勤支援;
- (g)管理和更新「創意香港」的網站、小型網站等;以及
- (h)執行獲指派的其他職務。
註:
- (i)遇有職務需要,受聘人或須不定時及逾時工作(包括在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工作)。
- (ii)入選的申請人或須參加筆試及/或面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