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管理制定生物性營養物指標/準則的顧問研究及提供相關專業意見;
- (b)就制定生物性營養物指標/準則的顧問研究與內外各方包括海外學術界聯絡;
- (c)就審查和評估外界提交有關生物性營養物指標/準則、紅潮、有害藻華、水體富養化、超養化等的研究計劃提供專業意見,並解答相關諮詢;
- (d)就生物性營養物指標/準則、超養化、紅潮、浮游植物分類和水質管理方面分享經驗及為環境學院擔任導師;
- (e)執行上司指派的其他相關職務。
其他相關的工作要求: (a)工作時間及地點須視乎部門的運作需要而定。獲錄用者或需不定時及超時工作,包括在晚上、周末和公眾假期工作。
- (b)每星期的工作時數會按部門運作需要而定,但每星期不會多於17.5小時。合約期內之任何特定期間並沒有最低工作時數的保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