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協助制定及執行宣傳計劃,以推廣及宣傳民政總署及18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處)的計劃和活動;
- (b)收集18區民政處活動計劃詳情、撰寫及編輯帖文(包括拍攝及編輯相片和短片);監察社交平台與民政總署相關帖文,並適當加以轉載;
- (c)管理民政總署社交平台運作及評估成效,以接觸更多市民及與地區組織維繫良好關係;
- (d)督導下屬協助執行以上工作;以及執行其他由上級指派的工作。
獲取錄的申請人須不定時工作,主要於平日下午╱晚間、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工作,亦或需外出工作。工作時間視乎部門運作需要而定,逾時工作可獲安排補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