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助理的主要職責是:
- (a)協助進行各類交通╱運輸調查╱研究及隨後的分析工作,並在電腦的輔助下保存和提交所蒐集的數據和資料;以及
- (b)進行實地視察、檢視路面照明設施、交通輔助設施及其他與交通╱運輸有關的設施、記錄該等設施的狀況和操作情形,以及保存該等設施的清單。
註﹕可能須不定時工作及派往其他政府部門。
交通助理的主要職責是:
註﹕可能須不定時工作及派往其他政府部門。
A Traffic Assistant is mainly deployed on -
Note: May be required to work irregular hours and be posted to other Government departments.
申請人必須:
註] 。
Candidates should have
Note] .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