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設施管理)的主要職責包括:
- (a)監督承辦商對紀律部隊人員體育及康樂會(會所)的運作及管理;
- (b)協助進行招標以營運和管理會所;
- (c)協調及跟進會所的改善工程;
- (d)協助審核維修和保養會所設施的建議;
- (e)確保包括會所承辦商員工在內的人員有能力履行職責,並在需要時安排簡報/培訓;
- (f)就於會所舉辦的大型體育和康樂活動與其他部門協調;以及
- (g)履行其他被指派的工作。
經理(設施管理)的主要職責包括:
Main duties of the Manager (Facility Management) are:
申請人必須:
註] 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d)具備良好的會話和書寫溝通能力,並熟悉電腦操作;
(e)具備良好的組織、分析、人際及項目策劃/項目管理技巧;
(f)能獨立工作及按時完成指派工作;以及
(g)具備於政府的房屋/物業/設施/會所管理/採購的工作經驗者,可獲優先考慮。
Candidates should:
Note] or above in Chinese Language and English Language in the 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DSEE) or the 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CEE), or equivalent;
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