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格[G.F. 340 (Rev. 7/202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須將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詳細履歷、學歷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及/或技術資格的證書及工作證明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述聯絡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資訊科技經理」。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詳細履歷、學歷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及/或技術資格的證書及工作證明副本郵寄至下述聯絡地址,並在信封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申請如逾期遞交或資料不全,或並非使用指定申請表格,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或沒有提交所需證明文件副本,或所需證明文件副本在截止申請日期之後才收到,或所遞交的證明文件不足,有關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請於申請書內提供電郵地址,以便聯絡。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