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運輸署內調派擔任下列職責:(1)進行交通及運輸調查、資料分析及草擬調查報告;(2)協助進行運輸規劃研究,包括使用電腦套裝軟件,以及擬備交通工程圖則和擬訂交通管理計劃;(3)協助設計及操作區域交通控制系統,以及執行控制室的職務;(4)設計交通燈號計劃,包括使用電腦套裝軟件;(5)協助調查交通意外,擬訂改善建議及分析交通意外資料;(6)協助提供電腦設備的技術支援,以及參與電腦系統的發展及維修工作;(7)協助訓練及督導初級人員;(8)協助設計路燈計劃,並參與定期巡查路燈;以及(9)協助整理、分析和評估公共運輸服務營運商提交的營運和規劃數據;及為規劃公共運輸服務繪製圖則。
(註﹕可能需不定時工作、擔任戶外職務、輪班工作及隨時候召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