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取錄的申請人將被派往路政署港珠澳大橋香港工程管理處,管理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統籌組執行下列職務-
- (a)就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工程項目、和其他港珠澳大橋相關本地工程項目的交通管制及監察系統,諮詢及協調各政策局、部門、香港機場管理局、內地、澳門及其他相關機構,以解決跨境及配合事宜;
- (b)在準備香港口岸工程項目的招標文件、「管理、營運和維修保養」協議、主租約的過程中,諮詢及協調各政策局及部門;
- (c)就香港口岸工程項目、和其他港珠澳大橋相關本地工程項目的交通管制及監察系統,提供設計、建築、財務、法律、「管理、營運和維修保養」協議、以及主租約的技術支援及專業意見;
- (d)處理有關環境影響評估研究報告、環境影響評估條例、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前濱及海床(填海工程)條例以及城市規劃條例所需的法定程序;
- (e)批出、管理及監督香港口岸工程項目的顧問服務及建築合約;
- (f)執行上級所制定有關香港口岸工程項目的對策及安排;以及
- (g)執行被委派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