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籍英語教師組內擔任二級計劃主任〔中學外籍英語教師〕。有關的職責包括:
- (a)擔任外籍英語教師區域統籌員,並協助本地公營中學推行「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英語教師」) 加強計劃;
- (b)為中學英文科教師,包括「英語教師」,籌備及舉辦中央、地區性和校本專業發展講座及工作坊;
- (c)發展教學資源及策略以支援中學英國語文課程的推行;
- (d)擔當課程領導者角色,帶領「英語教師」及英文科教師發展校本英國語文課程,並落實由教育局及課程發展議會所制定有關英國語文課程文件內的建議;
- (e)幫助建立和維持中學英文科科組的區域網絡,以促進資源共享;
- (f)協助外籍英語教師區域統籌小組策劃、進行、監察及評估有關研究與發展項目的工作;
- (g)為參與研究與發展項目的學校提供適切的到校支援服務,如出席共同備課節;
- (h)協助籌辦全港性比賽,以提升中學生參與英語活動的興趣和動機,並提供機會讓他們運用英語進行協作,和發展他們具創意地運用英語的能力;
- (i)協助收集、整理及分析與在中學「英語教師」加強計劃下「英語教師」工作調配有關的數據資料;
- (j)協助規劃和發展全港性中學「英語教師」加強計劃的評估框架,並與提供評估服務機構聯繫,以方便數據的收集,分析,闡釋和發布;
- (k)執行與外籍英語教師區域統籌小組有關的日常行政工作;以及
- (l)如有需要,按教育局局長或其指定人員的要求,執行與該計劃有關的其他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