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錄用的申請人將派往發展局工務科轄下的起動九龍東辦事處,負責以下工作(註2)-
- (a)進行研究及可行性研究,提供評估方面的專業意見,並就在九龍東的土地發展建議提供專業意見,俾能盡量發揮九龍東的競爭力和潛力,成為另一個核心商業區;
- (b)研究九龍東可供售賣土地的批地方案;
- (c)根據相關的規劃、工程及/或城市設計研究,以及其他決策局/部門 提出的意見,研究和擬備規劃和設計參數,以草擬土地契約的規定;
- (d)統籌和聯絡地政總署,為九龍東可供售賣土地的招標項目進行準備工作;
- (e)為有關九龍東發展的訴訟(如有的話)提供專業意見和聯絡律政司;以及
- (f)按需要出席會議和執行其他獲委派的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