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輯和撰寫新聞稿、新聞特寫、短片旁白、社交媒體內容
• 構思稿件、新聞特寫和社交媒體內容
• 負責撰稿員和多媒體新聞記者的培訓工作
• Editing and writing news stories, feature articles, voice-overs and social media content
• Developing ideas for stories, features and social media content
• Providing training to writers and multimedia news reporters
受聘人如能圓滿地完成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將會獲得一筆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為受聘人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下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間底薪總額的百分之十五。在適用情況下,受聘人享有的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將不少於僱傭條例的規定。
申請人必須:
(1)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學位,或具同等學歷;及在新聞工作方面具八年或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具網上刊物及社交媒體工作經驗更佳;
(2) 精於中文寫作、具良好審校和溝通技巧;
(3) 熟悉時事;
(4) 願意不定時工作及能在緊迫期限前完成工作;及
(5) 通曉電腦運用,特別是文書處理。
甄選:
合資格的申請人須參加並通過新聞處舉辦的筆試,方有機會參加面試。
Applicants should –
(1) have a Hong Kong bachelor’s degree, or equivalent; plus at least eight years of relevant work experience in journalism, preferably with work experience in online media and social media;
(2) be proficient in Chinese writing and have good editing and communication skills;
(3) have a good understanding of current affairs;
(4) be prepared to work outside normal office hours and meet tight deadlines; and
(5) be computer-literate, with good word processing skills.
Selection
Eligible applicants are required to sit a written examination conducted by Information Services Department. Only those who have passed the examination will be further considered for the selection interview.
(a) 除指明外,申請人於受聘時必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面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h)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獲取錄之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期為一年。續約與否視乎屆時本部門的服務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a) 除指明外,申請人於受聘時必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面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h)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表格[G.F.340(Rev. 3/201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或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表格須於2016年7月21日或之前遞交至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7樓708室政府新聞處人力資源管理分組(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的日期)。請確保已支付足夠郵資。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必須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未填妥的申請表或逾期遞交的申請表概不受理。信封面請註明「申請助理編輯(中文)」。申請人於截止日期後三個月內仍未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7樓708室政府新聞處人力資源管理分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