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協助音樂主任就音樂推廣活動進行研究、策劃、協調、監察及評估;並擔任中小型活動的項目經理;
- (b)協助籌辦主要活動並負責提供後勤支援,及在「樂韻播萬千」中擔任樂團經理;
- (c)協助推廣音樂事務處的服務及處理其他公共關係事務;在中小型活動中擔任市場推廣,負責籌劃、擬訂、推行和評估市場推廣策略;
- (d)就中小型項目的跟進工作聯繫各方團體,如學校、社區組織、贊助商、政府部門、本地及海外的藝術家和表演團體,及代表音樂事務處出席有關團體的會議;
- (e)協助音樂主任處理音樂活動的行政工作,草擬活動計劃和撰寫報告,為改善服務提供建議,並擔任相關活動會議的秘書;
- (f)督導臨時及兼職人員;及
- (g)執行上級人員指派的其他職務。
(需要不定時工作,包括晚上,週末及公眾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