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職責包括但不限於:
- (i)爲投資推廣署計劃及制定綜合統籌活動策略,以吸引更多外來直接投資和合作伙伴;
- (ii)積極籌辦投資推廣署各項本地及海外活動,主要活動包括内地春茗、中資企業新春酒會、行政長官酒會,以及提升香港作爲區內首選營商地點的知名度的全球性推廣活動等;
- (iii)向本地、海外及内地團隊就活動的籌備工作方面提供建議;
- (iv)與投資推廣署在香港和海外的主要合作伙伴和持份者就籌辦活動保持緊密聯繫;
- (v)在投資推廣署的活動當中加入社交媒體及影片宣傳策略;及
- (vi)策劃及支援投資推廣署贊助或支持的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