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處理電影發展基金("基金") 下有關電影製作的申請,並管理、監督和監察獲批准申請的合約履行情況;
- (b)協助檢討基金下現有電影製作相關資助計劃的評審機制及合約文件;
- (c)監督獲批准申請的數據處理及記錄備存工作;
- (d)草擬報告及文件,以便向電影發展局及其委員會徵求撥款批准和報告進度;
- (e)協助制定基金下的新資助計劃;以及
- (f)執行由上級指派的其他職務。
註:
- (i)遇有職務需要,受聘人或須不定時及逾時工作(包括在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工作)。
- (ii)入選的申請人或須參加筆試及/或面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