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督導員工管理資助計劃,為計劃管理提供支援、覆核和審批申請等;
- (2)協助就投訴、上訴、一般查詢,以及由區議員、非政府機構、關注團體等提出的查詢/轉介擬備回覆;
- (3)執行計劃的特定支援職責,例如熱線服務、審批指引的檢討、用戶驗收測試、統計報表、津貼發放等;
- (4)協助計劃的宣傳工作;
- (5)就辦公室行政提供行政支援;以及
- (6)處理由上級指派的其他工作。
註:視乎部門的運作需要,成功獲聘者可能須輪班當值、不定時工作(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及超時工作。他/她會被分派到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指派的任何地點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