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專門人員)[樂隊隊員]主要負責專門工作的職責為:
- (a)執行樂隊每天的例行工作,包括為綵排及表演裝卸和設置樂器及裝備,及維持樂隊大樓的保安;
- (b)出席由警隊、特區政府及其他機構主辦的綵排、表演及會操;
- (c)定時檢查樂器及制服,確保它們妥當合用,如發現損壞或需要修理/更換,即須向長官報告;
- (d)遵照樂隊主任或樂隊副總監的指示,修讀音樂課程,以提高樂理知識;及
- (e)嚴守高水平的紀律及儀容。
要穿著制服及彈性輪班當值,或須在香港境外的地區工作,並須遵守《警隊條例》的紀律規定。
Police Constable (Specialist) [Bandsmen]
Selection Process for Junior Police Officer
警員遴選的小組面試共分為三個核心環節,包括「實務事件處理測試」、「自我介紹」及「小組討論」。整個小組面試由約 6 至 8 名考生同組進行,旨在全方位評估考生的中英文表達、語文紀錄、常識與溝通應變能力。
三大考核環節詳情:
指南精選近一個月與警務處職能相關的時事新聞與政府政策,並提供 20 條重點小組討論題目。每道題目均附設思考方向、參考論點及中英對照。此外,我們每週更新 2 題全新內容,確保考生能緊貼最新時事動向與考核重點,從容應對面試挑戰。
考生須於參加最後遴選面試(FIB)前參與入職心理評估。評估結果主要為最後面試委員會提供參考,協助考官更全面地了解投考人的個人特質與潛質。
評估重點與機制:
考官小組將透過深入對答,全方位評估考生的綜合能力、溝通表現及對警務工作的熱誠與適任程度。
面試模式與規格:
考核四大核心範疇:
面試指南收錄超過 270 條精選面試題目,涵蓋危機處理、工作實務處理⋯⋯每題附設「作答思路引導」,幫助考生釐清答題方向、組織邏輯及突顯個人觀點。
所有公務員職位的申請人均須通過《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BLNST)方獲考慮聘用。若申請時尚未取得合格成績,政府會在招聘流程中為你安排測試。
考核模式與合格標準:
200 條精選題庫,完整覆蓋《基本法》及《國安法》重點條文與常見字眼陷阱。 無限次隨機組卷: 每次練習自動重新抽選題目。
投考警務督察、警員或輔警警員的考生均須接受入職體能測試。測試共有 4 個項目,旨在評估考生的敏捷度、肌耐力、爆發力及心肺耐力。考生必須在所有項目均達到合格標準方為通過。
考核四大項目與合格標準:
備考建議與官方資源:
警員(專門人員)[樂隊隊員]主要負責專門工作的職責為:
要穿著制服及彈性輪班當值,或須在香港境外的地區工作,並須遵守《警隊條例》的紀律規定。
A Police Constable (Specialist) [Bandsmen] is mainly deployed on specialist duties including the following -
May be required to wear uniform, work shifts and/ or irregular hours including evenings, weekends and public holidays, work in an area outside the HKSAR and will be subject to discipline under the Police Force Ordinance.
收錄超過 230 條精選面試題目,涵蓋危機處理、工作實務處理等。每題附設「作答思路引導」,幫助考生釐清答題方向、組織邏輯及突顯個人觀點。
註(2)] 或以上成績
[註(3)] ,或具同等學歷;或
[註(4)] /E級或以上成績
[註(3)] ,或具同等學歷;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
[註(4)] 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及操流利粵語;
(c)精通一種或多種下列樂器:
(d)能通過所有遴選要求包括試演及體能測試;
(e)符合下列體格標準︰
男性-身高至少163厘米,體重至少50公斤﹔女性-身高至少152厘米,體重至少42公斤;
(f)通過視力測驗,戴眼鏡人士亦可申請,但必須在不配戴矯視工具下,通過測驗 ﹔
(g)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及在香港至少居住滿七年 ﹔及
(h)符合下列《基本法》測試的要求︰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在《基本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學歷要求定於完成中學階段程度或以上但低於學位/專業程度的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在滿分100分中取得53分或以上(即在15題中答對8題或以上),會被視為取得《基本法》測試的及格成績。此外,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成績會佔其整體表現評分的一個適當比重。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基本法》測試或未曾在《基本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測試。
Note (2)] or above in five subjects in the 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DSEE)
Note (3)] , or equivalent; or
Note (4)] / Grade E or above in five subjects in the 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CEE)
Note (3)] , or equivalent;
Note (4)] or above in Chinese Language and English Language in HKDSEE or HKCEE, or equivalent; and be able to speak fluent Canto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