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主任(社區投資共享基金)主要負責以下與社區投資共享基金秘書處有關的職務,包括:
協助管理社區投資共享基金以支援基金的推廣、運作、監管和評估工作,以及依據指示執行其他與基金運作有關的職務。主要職責為:
- (a)處理和評審申請計劃書,並監察受資助計劃項目的進度,以及定期進行實地視察;
- (b)整合有效建立社會資本策略的經驗,並向準申請者和受資助機構提供意見;
- (c)建立和維繫有助基金運作的協作關係和網絡;
- (d)籌辦推廣活動及公眾簡報會;
- (e)協助基金的整體規劃和運作;以及
- (f)按需要為基金委員會、小組委員會和基金秘書處提供支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