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須填妥申請表格[G.F. 340 (Rev. 7/2023)]。申請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的網站(https://www.csb.gov.hk)下載。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Rev. 3/2013)), 本局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申請人須提交填妥的申請表格、詳細履歷表、申請信(詳述其工作經驗(包括工作年數)及為何適合出任該職位)、學歷證書複本和受僱記錄。有關申請文件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以郵戳所示日期為準)送交至香港灣仔港灣道6 - 8號瑞安中心22樓Adecco Personnel Limited;或以電郵方式發送至[email protected]。申請人須於信封面(以郵寄方式)或於電郵標題清楚註明「申請總經理(香港人才服務窗口)聯繫及支援職位」。以傳真方式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逾期遞交或未填妥的申請、並非以指定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提出或未有夾附申請信及履歷表的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獲選參加筆試/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四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筆試/面試,可視作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