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表格。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如親身或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書,須附上註(2)所述的履歷和所需證明文件副本,並須於2024年10月10日或之前送達香港九龍啟成街3號6樓6274室機電工程署招聘及升任組。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日期為準。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管理支援主任職位」。
申請人亦可經由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於網上遞交申請,須於2024年10月17日或之前,以郵寄方式或親身將註(2)所述的詳細履歷和所需證明文件副本送達香港九龍啟成街3號6樓6274室機電工程署招聘及升任組。遞交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日期為準。信封面和證明文件副本上須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為避免申請表格郵遞延誤或未能成功郵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印上或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適當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所有申請書,如逾期、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資料不全或並無附上註(2)所述的履歷和所需證明文件副本,將不予考慮。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個星期內收到通知。如遇到申請眾多等情況,可能需時稍長。遴選面試的邀請通知會以電郵方式發出。申請人應確保已在申請表格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以及該電郵帳戶能正常地接收郵件。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