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管理助理(兼職)主要被調派執行以下工作:
- (a)列席業主會議,例如管理委員會會議、業主周年大會、業主特別大會、臨時維修工程會議等;並按《建築物管理條例》(香港法例第344章)提供意見;
- (b)處理涉及大廈管理的查詢、投訴及糾紛;
- (c)執行列席業主會議後所需的跟進行動;及
- (d)執行其他由上級指派的任務。
大廈管理助理(兼職)主要被調派執行以下工作:
Part-time Building Management Assistant is mainly deployed on
申請人必須備具(1)或
或
Candidates should have
1
Or
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