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取錄者主要負責執行下述職責:
- (i)管理一組系統分析主任、系統分析及程序編製主任和技術人員;
- (ii)主管技術支援及基建設施的設計、推行和提升工作;
- (iii)管理和推行項目,並提供有關內部/對外資訊科技服務的技術支援;
- (iv)提供諮詢支援服務;
- (v)管理和進行可行性及技術研究;
- (vi)管理資訊科技服務及運作事宜;
- (vii)處理資訊保安管理事宜;
- (viii)管理資訊科技採購工作、合約及外間服務供應商;
- (ix)確保系統成品及支援服務的質素;
- (x)制訂和執行資訊科技標準及指引;以及
- (xi)推行數據保密及保護措施,並執行相關的法例規定。
如有需要,資訊科技經理須候召執行支援及其他工作,以及在正常辦公時間以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