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學「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敎師」(下稱「英語教師」)計劃內擔任語文學習計劃發展主任,有關的職責包括:
- (a)支援由課程發展處外籍英語教師組創立的「小學識字計劃–閱讀及寫作」下一階段的資源完善和發展工作;
- (b)為參與「小學識字計劃–閱讀及寫作」的學校在下一階段的實踐中提供支援;
- (c)策劃、籌辦、進行和檢討「小學識字計劃–閱讀及寫作」下一階段的敎師專業發展工作坊;
- (d)協助外籍英語教師組種子計劃統籌員推行「發展多元文本以豐富小學校本英語課程」計劃的相關工作;
- (e)為小學「 英語敎師」計劃的評估提供專業支援,擔當計劃評估小組和參與識字計劃的學校之間的聯絡員角色;以及
- (f)如有需要,按敎育局局長或其指定人員的要求,執行與為小學「 英語敎師」計劃有關的其他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