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主任(中藥)的主要職責為 –
- (a)協助管理中醫藥研究項目;
- (b)監察研究和化驗工作的進度,與相關的不同部門密切聯絡,並於有需要時到香港以外的研究機構考察;
- (c)檢討研究機構所用的方法及所得的數據和結果,擬備建議報告,並在有需要時提供相關的專業意見;
- (d)負責中成藥註冊的審核及向下屬提供相關的專業支援;
- (e)協助就中成藥有關毒性,穩定性和品質標準等編寫報告;
- (f)鑒別中藥材及檢查其品質,及向下屬提供相關的專業支援;
- (g)協助預備及參與各個與研究項目及規管中藥有關的會議;以及
- (h)執行高級人員指派的其他職責。
備註:可能須輪班及不定時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