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推廣署署長掌管投資推廣署。投資推廣署是政府部門,負責吸引和保留在經濟上和策略上對香港具重要意義的投資。該署致力宣傳香港的獨有優勢,以及作為亞洲的國際投資和商業樞紐的優越地位。投資推廣署署長須領導和管理投資推廣署,以達成上述使命,主要職責包括︰
- (a)就制定推廣投資的政策和策略向政府提供意見;
- (b)制定吸引外來直接投資的行動計劃,並就行動計劃擬定服務表現目標;
- (c)領導部門推行議定的策略和行動計劃,包括協調各政府機構的工作,以及確保與參與投資推廣的非政府機構保持緊密聯繫;
- (d)探討提高香港作為理想投資地點的競爭力和吸引力的措施,並統籌這些措施的推行工作;
- (e)定期訪問目標公司,並舉辦和參與本港和海外的投資推廣活動;以及
- (f)管理投資推廣署,包括部門的人力和財政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