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工人主要負責: <br>
- (a)為墓穴開塚;撿拾骨殖;打擊非法安葬活動;從醫院及公眾殮房收集和移走無人認領的屍體,並將屍體入殮,以及其他相關職務; <br>
- (b)操作特種車輛的輔助機器以便進行洗車工作;操作洗車機;在車廠清洗各類車輛、執行潔淨工作及相關職務; <br>
- (c)在入境站和屠房進行有關食用動物∕家禽的進口管制與檢驗的體力勞動工作,例如管束食用動物以檢測疾病;收集尿液樣本以供測試是否含有禁用∕受規管藥物;記錄食用動物進出屠房的相關資料,以及其他相關職務; <br>
- (d)協助記錄不合格的肉類及什臟;將屠體編碼、解碼和蓋印;在屠房協助檢驗屠體和執行其他勞動職務;以及 <br>
- (e)執行有關小販管理的體力勞動工作和提供支援服務,以及其他相關職務。 <br>註: <br>(一) 一級工人每星期工作45小時(一般為六天,不包括午膳時間),須穿着制服、在戶外工作、執行厭惡性職務或在惡劣環境下執勤,例如移走屍體、在緊急事故發生∕颱風吹襲∕其他天災發生時執行職務。一級工人或須輪班、不定時工作、通宵及在惡劣天氣下執勤,以及在離島、邊境和機場等偏遠地區工作。 <br>(二) 有需要時,一級工人會調派往其他決策局∕部門在同職系執行其他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