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音樂營男舍監
照顧男營友及協助音樂營順利運作(例如協助準備音樂營、管理男營友、安排餐飲、住宿及交通、接待參觀團體以及為音樂營活動提供後勤支援)。
Male Music Camp Wardens –
To take care of male residential campers and to assist in smooth running of the camp (e.g. to assist in in-camp set-up; male campers management; catering / accommodation / transport operation; receiving and escorting visiting groups in the camp and providing any other logistics support for the camp activities.)
(a) 全日制大學本科學生(應屆畢業生將不獲考慮);
(b) 持有聖約翰救傷會、香港紅十字會或醫療輔助隊的有效急救證書; 或有組織社區及青少年活動經驗將獲優先考慮。
(a) Full-time university undergraduate students (final year students will not be considered);
(b) A valid First Aid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St. John Ambulance Association, Hong Kong Red Cross or Auxiliary Medical Service, or previous experience in organizing social and youth activities would be an advantage.
工作地點:
西貢戶外康樂中心及其他地點(如有需要)。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由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8月14日或由2016年7月31日至2016年8月14日。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查詢地址。
(i) 申請人須用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提出申請,申請表格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或從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www.csb.gov.hk)下載。曾於四月中申請本職位的申請人,無需再次申請。
(ii) 申請人提供的資料如有缺漏或未能提供足夠資料顯示其符合有關入職條件,可能不獲考慮。
(iii) 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修業成績/證書副本;以及有效急救証書及/或証明申請人具備相關工作經驗的資料副本,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音樂事務處總辦事處(地址: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25樓)或其轄下任何一間音樂中心 (如郵寄表格,遞交日期以郵戳為準):
a) 香港區音樂中心 (香港灣仔港灣道2號香港藝術中心9樓);
b) 觀塘區音樂中心 (九龍藍田慶田街1號藍田綜合大樓4樓);
c) 旺角區音樂中心 (九龍聯運街30號旺角政府合署10樓);
d) 荃灣區音樂中心 (新界荃灣西樓角道38號荃灣政府合署1樓);
e) 沙田區音樂中心 (沙田上禾輋路一號沙田政府合署7樓)。
(iv) 申請人如以郵遞方式提交申請,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
(v)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的兩個月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音樂事務處總辦事處及五間音樂中心 {地址請見申請手續(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