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策劃轄下新館藏與節目的整體發展政策和策略計劃; (二) 為轄下展覽、館藏、研究、刊物、市場推廣、管理及行政項目制定國際及本地實施計劃與操作手冊,並同時監督和監控其執行情況; (三) 進行聯繫及公共關係的相關工作,包括建立網絡、對公眾及傳媒代表藝術館、與捐贈者頻繁聯絡等; (四) 監測香港藝術館新畫廊及館藏的管理,彙編展覽或館藏的研究與寫作; (五) 監督及指導下屬的日常工作,並為他們計劃職業發展及訓練; (六) 為展覽及出版的項目進行學術研究及準備寫作;及 (七) 為饋贈品的早期推廣安排海外展覽及國際座談會。
受聘人或須不定時工作,並在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當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