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就傳媒關係提供專業意見,並就部門推行的項目制訂公共關係策略;
(2) 與傳媒建立及保持良好關係,推動傳媒參與以保持及提升部門的企業形象,並就傳媒聯絡事宜提供支援;
(3) 就部門提供的服務檢討市民的意見,並負責有關剪報及監督社交媒體資訊的工作;
(4) 制訂新的數碼市場推廣策略及利用如錄像等多媒體工具以增加部門的曝光率,以配合新興社交平台及數碼市場推廣的趨勢,並就活動成效作出分析;
(5) 就部門舉辦的各類宣傳和推廣活動提供支援,當中包括展覽、學校講座和參觀活動等;
(6) 負責宣傳物品的製作事宜;
(7) 處理市民投訴和查詢;
(8) 定期更新部門網頁及流動應用程式上有關公共關係的資訊內容;以及
(9) 執行上級指派的其他職務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