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br> <br>已填妥的申請書,連同學歷證明文件(包括載有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成績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及工作證明文件副本,須於2020年4月3日或以前送達下述查詢地址(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申請日期)。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高級技工(貨物裝卸)」,並確保已經貼上足夠郵資。郵資不足的郵件不會獲派遞至本處,而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 <br> <br>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2020年4月15日或以前把學歷證明文件(包括載有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成績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及工作證明文件副本寄交下述查詢地址,及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申請人若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以傳真或電郵遞交申請表格、逾期遞交、資料不全或未能提供所需證明文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br> <br>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二至十四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