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舞台工作類別)的主要職責為-
- (a)操作比重式舞台吊桿和電動系統(例如電腦吊桿系統和製造特別效果的旋轉舞台),以及在督導下執行其他舞台操作工作;
- (b)在戶內/戶外場地協助組裝、拆卸和搬運排練和表演用的家具、舞台設備和布景;
- (c)定期檢查和維修所有舞台設備/設施及相關物品,並進行保養,以確保其時刻保持良好操作狀況;
- (d)設計、維修、製造和保養金屬製品、木製品和器具;以及
- (e)協助執行其他獲指派的劇場/舞台支援工作。
獲取錄的申請人,須注意下列各點- (i) 須每周淨工作45小時(不包括膳食時間);須接受職系/部門首長按所屬工作類別作出的調派和調職安排,以及派往偏遠地區(包括離島)工作的安排;以及須穿着制服; 以及 (ii) 或須輪班當值和不定時工作;擔任外勤職務;接受在職訓練;以及督導初級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