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助理主要負責
(a) 提供行政支援,包括:辦公室行政工作、人力資源管理、辦公室管理、檔案管理及一般的查詢事宜等;
(b) 提供會議支援;以及
(c) 在有需要時執行上司指派的其他職務。
An Executive Assistant will be mainly deployed to -
(a) provide executive support including office administration, human resources, office accommodation, records management, enquiries, etc.;
(b) provide secretarial and logistic support for committees/meetings; and
(c) assist in other duties as assigned.
受聘人如能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而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出的供款,會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者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等福利(如適用)。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請參閱註(1)】;
(b) 具備良好的中英文講寫能力。申請人須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或具同等成績【請參閱註(2)】;
(c) 在取得學士學位後,具備至少5年行政或人力資源相關的全職工作經驗。具備政府/公營機構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以及
(d) 擅於使用電腦及精通常用商業軟件知識,例如文字處理、試算表及簡報軟件。
Candidates should have –
(a) a bachelor's degree from a Hong Kong university or equivalent [see Note (1)];
(b) a good command of written and spoken English and Chinese and have met the language proficiency requirements of Level 3 or above in Chinese Language and English Language in the 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DSEE) or the 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CEE), or equivalent [see Note (2)];
(c) a minimum of 5 years' post-degree full-time experience in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r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Relevant working experience in the Government and/or public organisations will be an advantage; and
(d) proficiency in computer usage and application of common business software, such as word-processing, spreadsheet and presentation software.
(1) 申請人須在本職位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獲取上述的所有入職條件。
(2)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為期1年。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聯絡地址。
(h)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a) 申請表格【G.F. 340 (Rev. 7/202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 : //www.csb.gov.hk)下載。
(b)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340(Rev.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340(Rev.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340(Rev.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340(Rev.7/2023) 。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340(Rev.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c) 已填妥的申請表,須連同以下文件之副本,包括(i)學歷相關的修業成績、證書及其他證明文件; (ii)相關工作經驗的就業記錄及其他證明文件; (iii)符合中英語文能力要求之認可證明;以及(iv)詳列學歷和相關工作經驗的個人履歷(須清楚列明曾任職位的職責),須於2024年8月13日或之前送達下述聯絡地址,並在信封上註明「申請行政助理職位」。
(d)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 必須於2024年8月20日或之前把以下文件之副本,包括(i)學歷相關的修業成績、證書及其他證明文件; (ii)相關工作經驗的就業記錄及其他證明文件; (iii)符合中英語文能力要求之認可證明;以及(iv)詳列學歷和相關工作經驗的個人履歷(須清楚列明曾任職位的職責),寄交下述聯絡地址或電郵至路政署招聘及編制組(電郵地址:
[email protected]),並在信封面/電郵標題中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申請行政助理職位」及你的網上申請編號。
(e) 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及/或證明文件,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申請日期及/或遞交證明文件的日期。為避免郵件未能成功派遞,申請人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支付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處,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f) 申請如逾期遞交或資料不全,或並非使用指定申請表格,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或沒有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副本,或相關證明文件副本在上述日期之後才收到,或所遞交的證明文件不足,有關申請將不獲受理。
(g) 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獲提供電郵地址,將以電郵發出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九龍何文田忠孝街88號何文田政府合署5樓路政署招聘及編制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