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必須以申請表格,即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提出申請。表格可在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i)學歷(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成績,學位證書及正式的修業成績表)及(ii)工作證明副本,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述聯絡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所申請職位的名稱。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將不獲接納。
此外,申請人也可通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遞交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相關文件副本(上述),郵寄到下述聯絡地址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請於信封面(如以郵寄遞交)或電郵內(如以電郵遞交),及每頁證明文件的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申請人還必須提交一封申請信,信上詳述為什麼認為自己有能力擔任有關職位及與有關職位相關的過往工作經驗(在取得相關學歷後的工作經驗), 連同一份完整的履歷, 郵寄到以下聯絡地址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逾期遞交的申請或資料不完整或不清楚的申請,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獲甄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沒有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