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註冊行政助理將負責下述一項或以上的職務:
- (1)審閱有關文件,以確保其符合《土地註冊條例》的規定可予註冊;監察文件註冊流程,以及處理土地登記冊和土地記錄的資料;
- (2)管理部門的查冊服務設施,以及監察相關的工作程序;
- (3)提供客戶服務及答覆客戶查詢;
- (4)為各政府部門提供業權報告服務;
- (5)按照《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理業主立案法團的註冊申請及提供查閱相關記錄的服務;
- (6)協助發展和推行業務╱服務提升計劃;
- (7)協助資訊科技系統的管理工作;
- (8)協助處理部門培訓的行政工作;
- (9)協助發展和推行業權註冊制度;以及
- (10)協助處理一般辦公室行政和員工及資源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