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錄用者的主要職務包括:
- 1.協助監督獲電影發展基金電影製作融資計劃融資的電影製作。職務包括在電影製作各階段的期間到現場巡查;核實並審視電影製作公司(下稱「製作公司」)提交的相關報告及文件(如通告單、每日報告及成本報告等);並確保製作公司與政府簽訂的製作融資協議及相關合約(下稱「相關融資合約」)能妥善執行;
- 2.協助審核由製作公司根據相關融資合約提交的協議文件,如與演員及工作人員簽訂的服務協議、銷售代理協議、發行協議、特許協議及收款帳戶管理協議等;
- 3.協助執行與獲電影發展基金融資電影有關的會計職務,包括發放融資款項;審核電影有關開支與收入的帳戶、財務報表及審計報告等;
- 4.與製作公司、銷售代理人及相關人士保持聯絡,確保其符合有關協議要求,例如銷售代理人在宣傳和發行電影方面的支出,不會超出政府批准的上限,以及將銷售收入存入收款帳戶等;
- 5.當電影製作完成時,審核電影的開支報表、開支單據及所有相關的文件,確保所支付的款項正確和合理,並有電影業通用的收據及憑單以資證明;以及
- 6.在需要時為電影發展局提供適當行政支援,如撰寫文件、指引及行政程序,協助安排項目及活動等。



